新民公墓浅谈农村推行殡葬改革应该怎么做?
在农村广泛流行的丧葬习俗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传统主流儒家文化重视孝道精神的具体体现。
改革开放后,一些正确的丧葬习俗并未得到延续,追悼会丧葬形式被抛弃,大做道场的传统超度形式死灰复燃。
我国农村不健康的丧葬习俗所产生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要尽快完成新农村建设及根除农民思想中的封建迷信陋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丧葬习俗进行改革。
(一) 建设正确的生死观文化,渗入殡葬文明观念。新农村建设的灵魂是乡风民俗,而良好的乡风民俗建设的瓶颈则是不健康的殡葬习俗。文明的殡葬方式是由农民的殡葬观念所决定的,而生死观文化则制约着人们的殡葬观念。
因此,殡葬文明建设首先应该根除农民内心根深蒂固的封建迷信思想,进而在农民心中树立“孝在生前,念在死后,厚养薄葬,破旧立新”的科学殡葬观念。
在生活中,要组织活动教育农民,我们对老人的孝不仅是在其有生之年给予其物质方面的享受,更重要的是在精神方面给予其关心,;老人亡故后,我们要感念其恩德,及其留给我们的优良品质等无价的精神财富。
在办理殡葬的问题上,我们要让农民认识到赡养与殡葬的科学关系,对农村不健康的丧葬习俗进行改革,以形成正确的生死观文化。
(二) 恢复追悼会制度来代替大肆操办丧葬的陋俗。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的丧葬新制度即追悼会制度是一种科学制度。
它不仅大大简化了传统丧葬习俗中的繁琐丧葬仪式,摒弃了迷信色彩过浓的封建思想内容,而且更注重传统丧葬习俗中突出的孝道的合理内容。
追悼会制度的普遍推行不仅能够大大缩短丧葬时间,节省丧葬开支,而且能够有效防止个别基层干部借助大肆操办丧葬而滋生出贪污腐败活动。
另外,追悼会制度能够防止操办丧事过程中因受某些家族或道士的操纵而导致丧葬活动杂乱无序,并且能够把家庭内部对死者的悼念与地方区域社会人士对死者的缅怀科学结合起来。
(三) 合理规划土葬用地与逐渐推行农村火葬并举。虽然土葬转化为火葬在短期内实现困难重重,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放弃推行火葬制度。
为了节约耕地,保障人口大国有足够的土地来生产粮食作物,就必须对土葬制度进行改革。同时为了减少改革进行的阻力,我们可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方式。也就是说,可以按照死者的年龄来规定是否应该进行火葬,从而为火葬的顺利进行减少阻力。
另外,在新农村的建设中,政府在修建居民住房的时候也应该对公共坟场进行整顿,统一规划。通过制定农村丧葬规定,制止个别富人为炫耀财富而在坟场上大兴土木破坏生态植被、浪费土地的行为,最终遏制农村丧葬的攀比之风。
(四) 在农村大力宣传并广泛推行“生态葬”。“生态葬”是指人死后遗体(或骨灰)深埋地下不留坟墓,以种植树木来代替树立墓碑,或实行“自然安葬”等不占土地或者少占土地的处理遗体或骨灰的办法。
广大农民因为受到农村传统丧葬习俗的影响,火化后仍然要照旧进行土葬。这样建火葬场反而浪费了大量的耕地,同时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每年数额巨大的事业经费,因此应该推行“生态葬”。
另外,在广大农村地区应当以村为单位建立公益性墓地,以方便群众祭奠亲人。墓区要统一规划,按顺序埋葬,骨灰或遗体实行树葬深埋,形成“一片公墓一片林”。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节约耕地更是其实行殡葬改革的首要目的。因此,土地应该选择不适于耕种的山坡地、荒地与不易垦种的贫瘠地,进而才能节约耕地,满足人们生活需要,才能减轻农民负担,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